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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好的物业管理是居住质量的保证。因此,作为业主的您掌握了与物业公司打交道的技巧将使您日后的生活更顺心。

  • 一般来说,发展商在出售商品房时,会聘请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负责该物业正式使用后的管理。当业主正式收楼后,便会跟该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业主公约,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同时,业主要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管理费用,但费用当中不应包括供水、供电一户一表(含抄表装置)设备费、信报箱与通邮费、电话管线费、装修管理费等。
  • 假如该物业的预售证是在1998年10月1日前核发的,业主须按购房款的2%缴交物业管理维修养护基金;预售证在1998年10月1日后核发的,由开发商按物业总投资的2%缴交维修基金,在业主入住时缴交至1%以上,移交物业管理权时缴足2%。
  • 当业主已对房屋进行验收并签字认可,或者已办理入住手续,物业管理公司便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 从收楼书注明的收楼日算起,物业有一年的保修期,在此期间,发展商将对物业因施工造成各种质量问题进行维修。
  • 按目前的规定,当您所在的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使用超过1年,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在30%-50%的,可以按程序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保障物业的合理与安全使用。
  •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质量作出评价,若该公司未取得资质证书的,业主可拒交物业管理费,还可以辞退该公司,另外挑选更为合适的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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